岩土工程建设首先必须按照既定的勘察规范进行工程设计,然后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,并作出正确的勘察报告,之后才能进行有条不紊的施工。
①先勘察、后设计、再施工。这既是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也是工程建设必须遵守的程序,更是国家一再强调的基本政策。但多年来,一些工程不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就设计施工,造成工程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。例如:轰动全国的2000年5月1日重庆武隆县的边坡垮塌事件,致使一幢建筑面积为4061平方米的9层楼房被摧毁掩埋,造成79人死亡,4人受伤。经调查认定,这起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,既有地质原因,也有诸多的人为因素,其中之一是业主及施工组织者在没有任何勘察、设计资料的情况下,进行坡地的切坡施工,造成严重的工程事故。为此,明确规定,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施工之前,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土工程勘察。
②勘察主要是为设计服务的,我国的工程设计程序,对大型、特大型工程的工程设计一般分选址阶段设计、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,所以对应于设计各阶段的要求,需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、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。工程条件、地质条件简单的工程可直接进行详细勘察。详细勘察是按单体建筑或建筑群进行勘察,提供详细的地质资料,对建筑地基作岩土工程评价,提出对地基类型、基础形式、地基处理、基坑支护、工程降水、不良地质作用防治等方面的建议,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。
③80年代以来,我国开始推行岩土工程体制,勘察工作不但需要反映场地的地质条件,而且要结合工程设计、施工条件以及地基处理要求进行岩土工程评价,提出解决岩土工程的建议,避免勘察和设计之间在了解自然、认识自然和改造利用自然方面的脱节。
④很多地区地质条件复杂,容易产生危害工程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地质灾害,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岩土工程中的勘察规范进行勘察分析,并要对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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